【防范措施】: (1)在章程中约定股东竞业禁止的规定,以防止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严格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审查行为; (3)加大约定对股东竞业的处罚。 4、设立协议中缺失保密条款的法律风险 【风险提示】:公司章程设定的保密条款是《公司法》规定的保密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且《公司法》并没有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这—义务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对价,比如保密费,所以这一义务应是无偿的。商业秘密主要限于公司运营中掌握的专利技术、技术信息及客户资源等可以为公司带来收益的技术或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他人恶意利用,很有可能被复制或整体抄袭,致使公司在本行业的领先优势或者独特优势被淡化,对未来公司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防范措施】:因此在公司设立之初就要对保密问题作为重要事项进行防控和控制。措施包括:(1)保密条款的定义和范围,保护的目的;(2)保密条款义务人的范围;(3)保密条款具体保护措施;(4)保密条款中股东的义务;(5)保密条款的责任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