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议是拆迁的重要环节,而协议签订过程中的一些陷阱往往导致拆迁户利益最终得不到保障。谨防以下几个方面陷阱,避免维权难: 陷阱1、空白协议 实践中,拆迁方往往会做出优厚的口头承诺,然后让你签订空白协议。一旦拆迁户在空白协议上签字后,拆迁方后期补充填写的内容往往与口头承诺差距很大,即使拆迁户提起诉讼,败诉的风险也是很大的。 陷阱2、违约责任 拆迁方给出的协议,一般比较笼统,所以拆迁户在协议中关于安置房交付时间、安置房能否办证、安置房质量是否合格等,一定要约定违约责任,并具体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陷阱3、签协议主体 按照《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除此之外拆迁户与其他主体签订的协议均属违法。 律师建议:拆迁补偿要想得到更好的保障,可从以下三点入手: 1、前期调查:提前了解拆迁期限、进度、同等条件下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数额等,做好心理预期。 2、不随意签文件:拆迁人提供的拆迁通知、补偿决定等文件,拆迁户可以收,但是不要随便签字,一定要看清文件的内容,对存疑内容及早咨询专业人士。 3、保留好权属证明的原件:权属证书是公民享有合法财产的重要证据,拒绝拆迁人索要权属证明的要求,避免出现因缺失证据而丧失诉讼机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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