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三 以次充好不认账 不靠谱指数:☆☆☆ 重要提醒:注意保留相关交易记录和证据 郑某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一条珍珠手链,网站上页面宣传是天然珍珠,售价580元。但当货物寄到家拆开检查,发现和网上宣传的有明显差异,怀疑买到了假货。正好郑某在贵金属交易所工作,于是通过专业检测证实了自己的观点。他立即打电话给该平台客服人员要求进行退货,并给予一定补偿。该平台客服人员开始答应帮郑某处理,但之后回电表示网站并没有虚假宣传,页面上写的正是仿制珍珠,且以“包装已打开”、“已经使用了”、“影响第二次销售”等理由,不同意退货要求。 郑某立即向工商部门投诉,在调查中,郑某表示他有之前购买时的网页截图能够证明商家是在投诉之后修改了网页内容,而且商家修改之后数据库中肯定也会留痕。在工商部门协调下,郑某最终将手链退掉,并得到了商家的购物券进行补偿。 提示 购物时要提高网购安全防范意识,不仅要擦亮双眼,而且要注意保留相关交易记录和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交易时间、网页截图,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有关票据等,一旦有需要可依法进行维权。 陷阱四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 不靠谱指数:☆☆☆☆ 重要提醒:为婴幼儿购买食品时,尤其要提高警惕、细心鉴别 张某夫妇陆续在某网络科技公司开设于京东商城的网店购买了美国、德国进口的婴幼儿零食、辅食、奶粉等,总共价值7600多元。但他发现,这些国外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商没有一样具备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张某认为,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于是起诉销售商索赔。 庭审中,张某出示了两件未拆封的邮寄包裹,当庭拆包,其中的米粉、肉泥、泡芙、鱼肝油等食品都没有中文标签。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销售的涉诉食品系婴幼儿食用的预包装食品,均标注有外文标签,而未标注中文标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应当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因此判决某网络科技公司退还货款7671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76710元。 提示 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外代理商的详细信息,否则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合格的进口食品,包装上应当具备中文标签(内容包括食品名称、成分配料表、原产地、制造商、境内经销商及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激光CIQ(中国检验检疫)标志和进口食品卫生证书。确认这几点,对于初为父母的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食品时尤其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