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拆迁、婚姻和继承的13个法律知识快餐,速速看起来! 问题一:婚前一方拆迁,一方将拆迁补偿款用于结婚购房,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同样,婚前其他财产的形式转化,也不影响其作为婚前财产的性质。另外,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 问题二:是否可就动迁补偿款的分配订立遗嘱?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般而言,实际生活中,书面遗嘱存在较为广泛且认定起来较为方便。然而并非每份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并且为法律所认可的。 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个人的财产。其中,必须注意的是,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这份遗嘱将会被认定是部分无效的; (4)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遗嘱要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问题三:原私房产权人死亡,未留遗嘱,如何认定现房屋继承人?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依据下列顺序认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问题四:第一顺序中的“子女”是否包括继子女? 答: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扶养关系的认定主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问题五: 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是否必须均等分配遗产? 答: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